以欧盟法规及项目举例。
近年来,在欧盟船舶领域减碳政策推动下,国内绿色甲醇布局热度不断上涨,尤其是生物质原料制甲醇。
二氧化碳制甲醇路线在原料可得性、绿氢用量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由于对欧盟标准的不确定,尤其是二氧化碳来源要求的不确定,国内布局仅占约10%(见绿色甲醇对绿氢的消纳仍在探索阶段)。但实际上,欧盟标准对二氧化碳制甲醇并非完全否定。
本文为能景研究发布的研究报告《2025年绿色甲醇市场及标准现状研究分析报告》的节选内容,欢迎订购。
01
二氧化碳制甲醇是欧盟重点鼓励的路径
欧盟标准中对二氧化碳路径有专门规定。
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标准》中,二氧化碳制甲醇属于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RFNBO)或回收碳燃料(RCF)。
按照欧盟标准,RFNBO以及RCF类绿色甲醇燃料,必须满足全生命周期二氧化碳碳排放相比化石燃料减少70%的要求。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主要包括4个过程:电力等输入、加工过程、运输和分配过程、终端使用(包括燃烧)。
同时,可以扣减本项目中二氧化碳捕获和地质封存产生的减排量。
欧盟减碳政策中对二氧化碳制甲醇有着专门鼓励条款。
欧盟碳市场(EU ETS)中,规定RFNBO、RCF均为“零评级(zero-rating)”燃料。即如果绿氢+二氧化碳制甲醇符合《可再生能源指令标准》的标准,那么船舶运营商在统计船舶碳排放时,可以将甲醇燃烧产生的排放量记为零。
欧盟船舶减碳政策《FuelEU Maritime指令》中,不仅规定符合标准的RFNBO、RCF燃料可以将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记为零,还提出到 2031 年RFNBO在海上燃料中的份额达到1%,并给予碳排放统计等方面的鼓励倾斜。
02
欧盟标准下,5类二氧化碳来源可以满足要求
按照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的规定,若二氧化碳制甲醇用作燃料使用,则默认燃烧碳排放68.9 gCO2eq/MJ,远超过化石燃料的70%。
但是有5类来源的二氧化碳用量可以进行扣减,从而在碳排放计算上满足要求(本处为简化描述)。
一是工业来源碳捕集。要求是欧盟碳市场覆盖的领域,且已经缴纳过对应的碳配额。此外,该类来源的二氧化碳仅适用于2036年之前,其中发电厂来源的允许适用于2041年之前。
二是从空气中捕获的二氧化碳。
三是从符合《可再生能源指令》标准的生物燃料产生的排放,要求未获得过减排信用。
四是RFNBO、RCF燃烧产生的排放。
五是从地质自然释放来源捕获二氧化碳。
03
欧盟已经开启二氧化碳制甲醇的绿色认证
2025年初,RFNBO、RCF类燃料的认证途径已经打通。
欧盟标准体系下,以“国家和自愿认证计划”作为合规认证的平台,由平台与各平台认可/合作的认证机构共同对绿色甲醇进行认证。
2025年,欧盟相继通过了多家平台提交的RFNBO认证方案。包括ISCC EU、REDcert、CertifHy等。其中,ISCC EU、REDcert两个平台能够对生物燃料、RFNBO和RCF三类的绿色甲醇进行认证。CertifHy目前仅能够认证RFNBO类绿色甲醇。
2025年国际首个二氧化碳制甲醇项目认证案例诞生。
2025年4月,丹麦开发商 European Energy 披露,其位于丹麦的Kassø电制甲醇项目通过了ISCC的认证,并生产出了国际首批被认证为“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RFNBO) 的甲醇。
Kassø电制甲醇项目由European Energy和日本三井投建,建成于2023年左右,2025年初在相关测试过程以及手续齐备后试运行。该项目采用生物源二氧化碳,通过光伏以及西门子提供的50 MW级PEM制氢系统提供氢气,设计年产约4.2万吨甲醇。所产甲醇预计将提供给航运公司马士基作为绿色燃料使用。
来源:能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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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 : 二氧化碳制甲醇是不是绿色甲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