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 双碳”目标,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社会经济方方面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行各业应结合各自特色,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贡献。
林业涵盖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集生态、经济、社会功能于一体,特别是其涉及第一产业的森林资源培育和第二产业的木材工业,可以在实现“ 双碳”目标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培育森林资源,建设绿色可自生的碳捕集碳封存复合系统
森林具有多种生态功能,其中主要是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森林在自然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把吸收的二氧化碳以枝、叶、干等形式固定下来。只要不发生火灾,树木不腐朽分解,树干储存的二氧化碳很难形成碳源。可以说,森林就是一种绿色可自生的碳捕集碳封存复合系统。
培育森林资源,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蓄积量,是目前所有碳捕集和碳封存途径中经济投入最少、耗能(额外排放)最低的途径。《意见》提出,我国森林蓄积量到2025年和2030 年应分别达到180 亿立方米和190 亿立方米。经测算,森林蓄积量每增加1 亿立方米,可多固定1.6 亿吨二氧化碳。
科学经营和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意见》提出,要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森林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既与森林面积有关,又与森林质量有关。森林在数量成熟龄之前,生命力旺盛,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强,森林蓄积量增长速度快。数量成熟龄之后,蓄积量增加开始逐渐减缓,或接近停滞。因为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与蓄积量的变化呈正相关,所以如何使森林持续保持较强的碳汇能力至关重要。
在实现“ 双碳”目标过程中,我们应该按照生长规律,科学采伐利用森林,并及时进行人工造林,对现有中幼龄林科学抚育,通过生命力旺盛的新生森林更多更快地吸收二氧化碳。在当前实行天然林保护、停止天然林森林商品性采伐的大形势下,更应大力推进速生丰产林的培育和利用,既部分缓解国内木材资源紧缺局面,又进一步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鼓励倡导多使用木材制品,固碳于千家万户之中
木材制品只要还在使用,固定在其中的碳就基本不再释放,这种功能还不需要额外的赋能维持和经济投入,因此木材是高效廉价的碳封存体。《意见》提出,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随着木材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木材的性能越来越好,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尤其在建材领域。一些高性能木(竹)纤维复合材料,甚至发挥了替代钢材、石材等高耗能建材的作用。举例来看。2019 年,我国原木和锯材总产量约为1.58 亿立方米,按保守的木材利用率和木制品使用寿命估算,这些木材的制成品可固定2.8 亿吨二氧化碳至少10 年以上。
可见,倡导鼓励公众多使用木制品,可以固碳于千家万户之中。
推动木材工业发展,以绿色低排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相比钢材、水泥、陶瓷、塑料、玻璃等材料,木材制品的加工过程排放量最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以陶瓷砖、实木复合地板为例,二者生产能耗限额标准分别是每平方米7.8 千克和1.2 千克标准煤,前者能耗大大高于后者。
木材工业不仅加工能耗低,而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废次品均可以作为生物质燃料使用,在提高木材利用率的同时,减少了化石能源的使用。而且,目前国内众多木材工业龙头企业仍在朝着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品生产、绿色工厂建设、绿色供应链营建和绿色园区构成的绿色制造体系方向积极努力。这使得木材工业行业的减碳贡献日趋显现,也更有利于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结合实际制定规则,建立中国特色的林业碳汇交易体系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林业碳汇具有生态属性,进入市场时又具有经济属性。换句话说,林业碳汇交易就是把森林的生态价值用货币具体表现出来。
碳交易、碳汇交易的概念,以及严格的额外性等相关规则,多引自甚至照搬国外,不接地气。这不仅影响了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制约了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希望通过植树造林自主减排的积极性,甚至人为“降低”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为此,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林业碳汇交易规则,以使抵消机制更加完善,促进事业健康发展。广东的“碳普惠”制度,福建三明的“林业碳票”制度,都值得肯定和推广。林业碳汇的变现值与经营森林资源的投入相比非常少,主要服务生态建设,不应夸大其经济贡献,更不能炒买炒卖。
加强指标约束,设立有助于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考核评估指标
当然,从经济贡献率看,森林资源培育、木制品生产行业远不及电子、能源、化工等高效益行业。应设立相应的考核评估指标,以系统全面地考核评估地方经济发展状况。《意见》也提出,各地区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
从推动实现“ 双碳”目标的角度,可以设置诸如“ 区域单位面积固碳量”“区域单位面积新增碳汇量”、工业园区“单位面积产值固碳量”、工业企业“ 单位产值固碳量”等考核评估指标,以助于体现那些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主或以木材加工为主的地区和企业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贡献,帮助引导地方政府、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在招商引资时重视那些绿色、有助于助推“双碳”目标实现的企业。
(作者: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总工程师邓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