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抽检不达标 青岛君盛食品屡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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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用5年治理“餐桌污染”,推动食品制假“直接入刑”,以最严标准和最严处罚,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然而,4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商业观察》发现,青岛君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君盛”)名列其中,其生产的两个批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而该企业以前出现过同类问题。

两款产品不合格

4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天猫百乐麦旗舰店(经营者为青岛百乐麦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销售的标称青岛百乐麦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君盛生产的原味钙铁锌阶段面和黑米核桃燕麦阶段面,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商业观察》了解到,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规定,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钠元素含量最大值为24.0mg/100kJ。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

《商业观察》对此分别致电致函青岛百乐麦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君盛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此事相关情况。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表示,2019年1月2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平台获悉此事;2019年1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对青岛君盛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立案调查,其涉案货值2160余元;2019年1月7日,青岛君盛通过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的复查验收;2019年1月30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青岛君盛生产经营的原味钙铁锌阶段面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120.00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黑米核桃燕麦阶段面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对于此次钠元素不合格的原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可能是由于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或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或者是由于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照标签名示值或企业标准得要求进行添加。

多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青岛君盛的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位于青岛玉皇岭工业园,占地20000余平方米,其引进国际领先设备,拥有国内一流、中日合资大型挂面生产线,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的综合性企业。主要产品有挂面、蔬菜挂面、儿童挂面、馒头、糕点和面食等。产品出口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

同时,网站宣称,以“关爱健康、关爱生活、生产绿色产品”为己任,在实际运行中,紧紧围绕“产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原则,建立建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符合企业运作的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过程控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确保产品从采购、生产、包装、贮存到配送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看到此处,消费者不禁要问,企业管理制度如此健全,为何还会发生此事件?上述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否真正落实了呢?

《商业观察》发现,青岛君盛食品并不是只有两个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通过“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得知,2017年-2018年生产批次中,青岛君盛食品还有三个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同样都是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回函中表示,立案调查期间,青岛君盛积极配合检查,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已向经销商发出召回通知,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发布召回公告,目前尚未召回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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