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推动产品多元化品牌化提升发展。尽管近几年我国环保装备产品无论是种类和还是数量都有长足的增长,但自主品牌的先进环保装备比例还不高,国际影响力不够。《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环保装备产品结构,拓展产品细分领域,逐步开发形成针对不同行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化、系列化产品,针对环境治理成本和运行效率,重点发展一批智能型、节能型先进高效环保装备,根据用户治理需求和运行环境,打造一批定制化产品。加强品牌建设,提升自主品牌市场认可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提高品牌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四是引导行业差异化集聚化融合发展。目前,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品低端同质化竞争仍比较严重,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指导意见》针对不同规模企业提出了差异化的发展方向:一方面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另一方面引导中小企业向产品专一化、研发精深化、服务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由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型企业配套、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聚集区。同时在同时在新模式、新业态方面,还提出要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与互联网、服务业、金融业融合发展,推进军民融合,鼓励传统制造企业拓展环保装备制造领域业务,促进产业链条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五是鼓励企业国际化开放发展。针对当前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过渡依靠国内市场,国际市场份额小,企业之间孤立松散地参与国际竞争的问题,《指导意见》鼓励环保装备企业加强合作,采取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式,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提供成套设备和服务为主的国际设备总承包和工程总包转变。鼓励环保装备企业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联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中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和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外企业信息、技术和项目交流合作,推动环保技术装备专利、标准等国际互认,实现国际化对接。
问题5:关于《指导意见》重点领域有哪些具体考虑?
答:《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绿色发展以及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效供给的双目标,聚焦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对环保装备提出的新要求,从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土壤污染修复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装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噪声与振动控制装备八个重点发展领域,既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行业亟待攻克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的研发方向,,又提出了发展多污染物协同处理、深度治理、综合利用、节能降耗、高效智能等新要求;在满足当前污染治理需求的同时又增加了趋势性、前瞻性技术装备的储备;同时根据装备技术成熟度将每个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分成重点研发与重点推广两部分。
问题6:在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行业规范引导。当前行业发展正在从高速增长向持续稳定增长的新阶段的过渡,行业规范发展尤为重要,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对当前行业发展按照环保装备制造业的细分领域,制定分领域的规范条件,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定期修订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引领产品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成套化发展。构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规范环保装备制造业有序发展。
二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根据《环境保护法》“采取财税、价格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环保装备的发展”的要求,《指导意见》提出充分绿色制造、工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发挥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等金融产品加大对环保装备制造业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基金,投资环保装备制造业。
三是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支撑作用。发挥中介组织对行业发展的自治自律功能是行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指导意见》提出利用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等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技术交流、标准制定、运行监测、行业自律等工作,做好政府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基于人才培养在推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指导意见》提出围绕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走出去”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为行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