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三)
项目编号:FGGJ-GC2017-140
1. 中标人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2. 中标价
(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费率:10%
(2)可用性服务费绩效考核挂钩率:30%
(3)年运维绩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叁仟零捌拾捌万贰仟捌佰元(¥30882800.00元)
(4)年可用性服务费:叁亿零肆佰万元(¥304000000.00元)
3. 合作期限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和运营期,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各标段整体建设期不超过三(3)年,建设期从经政府方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且水质考核合格日止;运营期为十五(15)年,从建设期结束的次日起算。
4. 服务要求
本项目作为无使用者付费的新建项目,属于非经营性项目。具体运作方式为DBFOT(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移交)。政府出资代表“市建投集团”与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进行PPP运作。阜阳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PPP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全生命周期工作。
5. 项目概算
总投资约32.88亿元。
6. 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水系综合整治绩效服务费获得合理投资及运营回报。最终补贴金额按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价(含建安费下浮率)中的相应金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