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需考虑新税赋
MRRT法案实施后,澳大利亚政府将会向年利润超过7500万澳元的煤炭和铁矿企业征收“矿产资源租赁税”。按此标准,将会有约30家澳大利亚本地矿产企业被纳入征税范围,国际矿业巨头力拓和必和必拓以及和斯特拉塔也都是此次征税的对象,频频在澳大利亚出手买矿的外国企业也将会受到影响。
另外,该税制使澳大利亚矿山的纳税额增加,就势必会对当地和赴澳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再加上推出MRRT法案后,澳大利亚政府还将从2012年7月1日起对500家最大污染企业强制性征收每吨23澳元的碳排放税,两项税赋都将推高生产成本。
由于澳大利亚在全球煤炭进出口贸易中的显著地位(动力煤占20%,炼焦煤占64%,拥有显著的卖方定价权),澳政府的税法改革将对全球煤炭定价产生深远影响。政府对利润征税导致政策性成本的上升,将最终转移到下游消费者身上,以中国、印度、日本、韩国为代表的主要煤炭进口大国将面对更高的煤炭进口价格。
2009到2010财年,中国对澳大利亚投资申请总额为163亿澳元。中国对澳投资又以矿业勘探、开发为主,占中国对澳投资总额的75%左右。“矿产资源租赁税”无疑是未来中资企业投资澳大利亚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同时,“碳税”和“矿产资源租赁税”这两项税赋推高了生产成本,导致预计投资的收益率下降,这也将是今后中资企业在决策投资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